铜山区司法局刘集司法所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

为进一步普及防溺水安全知识,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铜山区司法局刘集司法所对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学习。

工作人员以实例为切入点,对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溺水紧急情况与社矫人员展开交流,教育他们牢记预防溺水“不准”“会”“知道”并就溺水自救与心肺复苏相关知识进行了讲解。同时提醒家中有未成年子女的社区矫正对象重视防溺水工作,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看管。

“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二会”

1.发生险情时会相互提醒、劝阻并报告。2.会基本的自护、自救方法。

“四知道”

1知去向  2知同伴  

3知内容  4知归时

活动中还组织社矫人员观看了防溺水宣传视频,以更直观的方式让众人感受溺水的恐惧,认识溺水的危险、学习溺水事故发生后的自救及施救措施。

下一步,刘集司法所将继续发挥社区矫正职能作用,引导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提升敬畏生命、敬畏法律的思想认识,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

图文:刘亭亭

责编:谢驰 周雨欣(实习)

审核: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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