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督促推动作用,深入推进法治铜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根据《关于建立法治建设“321”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铜委法办〔2023〕15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选聘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各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1.特邀法治观察员由从事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基层管理、法学研究、新闻媒体等工作的人员组成;
2.法治督察员由各行业专家以及“两代表一委员”组成。
二、选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严重不良记录;
2.政治立场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密切联系群众,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4.熟悉党的法治建设工作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5.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工作要求;
三、主要职责
1.结合日常工作对法治建设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向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法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反映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需求,反映所在区域或行业发生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法治事件等;
2.参加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的督察工作;
3.完成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选聘流程
(一)选聘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单位推荐:由有关单位结合工作职能推荐符合担任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条件的人员,征得其本人同意后填写《铜山区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推荐表》(附件1)。
2.个人自荐:自荐人员按照选聘公告相关要求,填写《铜山区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自荐表》(附件2),并对填写真实性负责。
3.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21日。
4.需提交以下材料:
(1)《铜山区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推荐表》《铜山区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自荐表》(电子稿);
(2)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电子照(蓝底),请将彩照上传在规定方框里。
(二)社会公示
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相关情况进行审核,经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审定后向社会公示。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人员,向社会公告。
(三)颁发聘书
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实行聘任制,由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颁发聘书,聘期3年,受聘期满自然解聘。对不具备继续担任特邀法治观察员、法治督察员基本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安排以及本人自愿退出的,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及时予以调整。因工作需要,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按程序临时增补。
五、其他事项
1.电子稿发送至邮箱:tsfzdc@163.com。
2.联系电话:83400789。
中共徐州市铜山区委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14日
编辑:张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