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1时许,铜山交警大队大许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冬季攻势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查获张某酒后驾驶苏C牌照轿车,经现场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6mg/100ml。

进一步调查了解,张某晚上与朋友一起,在大许街一家饭店聚会,期间喝了一些白酒。酒足饭饱之后,自认为已经是深夜了,不会遇见交警,加之又是边远乡镇。于是,心怀侥幸酒后驾驶自己的轿车回家,途中被执勤民警辅警查获,张某后悔莫及。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铜山交警提示:
时值年末岁尾,亲朋聚会增多,
在您把酒言欢之际,请莫忘交通安全。
广大驾驶员朋友要牢记:
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记者:闫石
编辑:谢驰
审核:胡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