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徐州市大学路实验学校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新生招生报名通告

2025-06-30 10:12:15 来源: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徐州市大学路实验学校

根据区教育局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工作意见,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徐州市大学路实验学校将对2025年秋季初一年级学生进行招生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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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师范大学附属徐州市大学路实验学校进行现场报名,且通过“徐州市网上阳光招生平台”报名,每位学生只能选报1所民办中学或1所公办中学,民办中学与公办中学不能兼报。所有报名经确认后,不得修改。

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时间一天,过时不再接受报名。

上午: 8:00——11:30   

下午:13:30——16:00

二、入学条件

1.应届小学毕业生。

2.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在本施教区内的房产证,且房产证与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法定监护人户籍应与本施教区内房产一致,学生户籍与法定监护人同一户籍。

①法定监护人有多处房产的,按监护人户籍落户的房产所在地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②学生的户籍随父母一方在本地居住,另一方户籍不在本地,以在本地居住的父母一方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③学生的户籍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施教区内常住,其父母双方均为不在本地的现役军人(含武警)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人员,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④学生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一户籍,并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籍所在的房产内实际常住、从未迁移过,其父母双方均未有住房,持房管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籍和房产证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⑤学生的父母离异,依据法院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以抚养权归属方的房产证、户籍确定学生的施教区。

⑥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法

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或经商务工和实际居住地所在施教区的公办学校。

3.在2025年5月1日—6月29日期间,购买“燃购五一,房展盛惠”展销会参展楼盘商品住房,并于2025年6月29日前完成销售合同首次备案,可以提供备案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全款发票,可享受在施教区内合同入学、转学。签署合作办学协议的小区业主,可在协议期内按协议约定,提供购房合同及全款发票,在施教区内入学。

4.学生监护人购买新建商品房未取得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可以在购买新建商品房所在地报名。在报名时须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合同的上房日期应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以及相关报名所需材料,接受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5.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异地安置但未取得房产证的,按安置地房产所在施教区,凭拆迁安置协议,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6.学生监护人原房产已拆迁,货币补偿、确未购房的,按学生家庭的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凭拆迁协议和无房产证明确定入学的公办学校。

7.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人员的子女入学,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执行。

8.施教区内每一套合法固定住房,每三年内只能安排一名学生入学,同一家庭的多子女入学不受此限制。

房产证、户籍办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

三、施教区确认

初中部施教区为汉江路以北,湘江路以南,华山路以西,高速公路以东。

北校区含枫林天下、枫林康城、枫林学府、泉山森林海、加州玫瑰园、宝龙观邸、半山御景、浅山风华、葛楼自然村、上杜楼村、下杜楼村、望城花园、黄姑窝、张窝、国基城邦、国基逸境、南湖尚苑、云龙湖峰荟、江山御、云龙湖悦府。

南校区含中骏汇景城、银城青云府、上和明月(云樾天著)、金地格林、万科山水间、美的天誉、吴楼村。

2025年招生,初中一年级新生全部入南校区就读,升初二、初三时都到北校区就读。

四、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

1.  小学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带章页,户主页,孩子页共三页,如户主不是父母,还要复印父母户口主页复印件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页复印件);    

3.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4.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居住地半年的水电发票;

6.外来随迁子女按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是:施教区内居住证(半年以上)、身份证、家庭户口簿(非铜山户籍)、施教区内半年以上的经商务工证明(营业执照、缴税发票、铜山社保、协议等)、施教区内居住不少于半年的证明(房屋产权证、租赁协议、居住证等)。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工作和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7.“燃购五一,房展盛惠”商品房展销会期间、签署合作办学协议和延期上房的要求准备的相关材料是:户口本原件、复印件,父母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及全款发票原件、复印件。

请各位家长提前将材料复印好,所有材料均准备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并将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分别按上述顺序排列好,材料经报名老师审核后,复印件交给报名老师,原件带回去。

五、注意事项

1.学校只接受符合本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不接受不符合我校施教区入学条件的学生报名。

2.报名时家长一定要带孩子一起到学校,请各位家长务必要在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名,过时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受报名,责任自负。

3.本次报名家长无需自行登录阳光招生平台进行操作,由学校统一现场审核登录。

4.报名时将车辆按规定有序停放在校外,报名的学生和家长从学校(北校区)西门入校,听从学校工作人员的引导,按报名引导图和指定路线进入报名教室。

5.家长要对所提供相关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学校将核实您所提供材料的真伪,若发现弄虚作假,除取消录取资格,并上报有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6.报名的学生经学校审核后,不符合我校入学条件的,将电话或信息通知到家长本人。

7. 校门口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请不符合在我校报名条件的学生和家长不要进入校内,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和一位家长将分批入校办理报名手续,校内报名的家长请有序排队,不要大声讲话,不要吸烟,讲究卫生,自觉服从学校管理。

8.招生咨询电话:0516-69871511        

南京师范大学附属

徐州市大学路实验学校

2025年6月29日

责编:谢驰

审核: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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