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铜山区中考考试招生相关政策解读,来了!

2024-06-01 17:06:01 来源:铜山发布

2024年铜山区中考考试

招生相关政策解读,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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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试时间和考试日程

八年级地理、生物考试定于6月17日,中考文化考试定于6月18至20日,具体考试日程如下:

(中考总分满分为780分:其中语文140分、数学140分、英语140分(含口语听力30分)、物理和化学合卷140分、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合卷100分、地理和生物合卷80分、体育40分。)

中考成绩预计将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7月4日起分批次进行录取并陆续公布各批次各阶段的投档线。

二、铜山区志愿填报批次设置及要求

1.志愿填报批次设置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 第1小批:四星级高中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 第2小批:四星级高中可填报2个志愿,A志愿同时作为考生的指标生志愿,B志愿没有指标生志愿;

  • 第3小批: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和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填报3个平行志愿;

  • 第4小批: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二批次:其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职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

  • 第1小批:其它普通高中特长生,可报1个志愿;

  • 第2小批:其它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职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可填报4个平行志愿。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第三批次学校按“学校专业组”填报志愿、投档和录取。

  • 第1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 第2小批: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和技工学校高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 第3小批: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中级工,可填报5个“学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志愿填报时间及要求

考生填报志愿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填报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招生学校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6日上午9时至6月12日中午12时,考生在报名点学校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并签字确认志愿;

第二阶段填报第三批次招生学校志愿,面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12日至13日,考生凭“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并提交后,志愿即可生效,不再进行签字确认。填报本批次第1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17日网上填报第1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2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1日网上填报第2小批征求志愿;填报本批次第3小批志愿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7月26日至7月30日到有剩余计划的中职学校、技工学校现场填报征求志愿。具体填报时间见考生“口令卡”。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凭“口令卡”通过网上填报志愿。考生和监护人要妥善保管考生口令卡,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口令卡密码,因遗失动态口令卡或泄露加密口令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本人及其监护人承担。

各学校要充分保证考生填报志愿的自主权。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干涉考生自主填报,不得违背考生意愿强迫考生报考指定学校。

考生要慎重选择和填报志愿,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考生可通过《2024年徐州市中考指南》或徐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xzszb.net)等查询各校的招生计划、学校代码、专业代码和报考的相关要求。

三、成绩公布和查询

中考成绩于7月3日公布,考生各单科成绩及总分均精确到0.5分。考生可到其报名学校领取《中考成绩单》,也可拨打电话16889955或登录徐州市教育考试院网站(www.xzszb.net)查询成绩。

四、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 第一批次:四星级高中、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

  • 第二批次:其他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等职业学校职教高考班和高技能人才班的招生。

  • 第三批次: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的招生。

(二)录取办法。

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录取工作由市、区招考机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电子档案、实行计算机全程管理。普通高中、综合高中班、中职职教高考班、高技能人才班《录取通知书》由区招办统一印制,经区招办加盖铜山区招生办公室章方可生效,由考生所在报名学校发给考生。职业类学校由市教育考试院统一录取并统一寄发录取通知书。

1.划线办法: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划定普通高中最低投档控制线。

2.投档办法:在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成绩和考生志愿顺序按1∶1向招生学校投档。

3.录取办法:

(1)四星级高中在第一批次第2小批的录取分为三个步骤:

  • 第一步,从A志愿报考的所有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各四星级高中统招计划数50%的统招生(简称A志愿统招生),确定四星级高中的“A志愿投档线”。

  • 第二步,从A志愿报考且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在“A志愿投档线”下,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含),根据各初中学校分配的指标生计划数,在该校享受指标生待遇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校指标生加分考生名单,并对这部分考生成绩加45分,作为录取指标生志愿(A志愿)时的分数(录取B志愿时不加分)。

  • 第三步,将所有填报本批次学校志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并录取,产生各校的平行志愿投档线。

(2)其它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是在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的1∶1进行投档和录取。综合高中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可申请降分录取,录取最低分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10分。

(3)普通高中的特长生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区教育局审核发布的招生简章执行。特长生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为本校统招生计划使用。

(4)空军青少年航空实验学校实行“零”志愿录取,由考生自愿报名并参加空军招飞选拔中心的初选、文化测试、定选,在中考成绩公布后由空军招飞局和省教育厅择优录取,录取后由省教育厅办理考生学籍。

(5)中职-本科“3+4”分段培养专业、高职-本科“5+2”分段培养专业、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中职-高职“3+3”分段培养专业、五年制高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的录取办法,在各批次最低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招生计划1∶1向招生学校投档。中职-本科3+4、高职-本科5+2、高等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按“专业”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英语(含口语听力)三科总分、语文分数、数学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投档;五年制高职、技工学校技师班、中职-高职“3+3”、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高级工和中级工按“学校专业组”投档,对投档分相同的考生全部投档。

(6)高中征求志愿的录取:录取通知书发放后,各生源学校立即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含)以上的落榜生进行填报征求志愿,志愿为招生计划有空额的普通高中学校;如果综合高中班有空余计划,经教育局批准后,允许不低于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10分的落榜生填报综合高中班征求志愿。各生源学校将征求志愿汇总后上报区招办,由区招办依据平行志愿录取的办法,根据剩余计划、考生中考成绩、考生征求志愿进行补录。

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填报征求志愿及补充录取。

集中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职业学校,由招生学校在集中录取时本校专业组投档线上自行组织生源,在规定时间内到市教育考试院办理补充录取手续,补充录取时不得录取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

(三)录取照顾政策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录取时将考生学业考试成绩总分加分投档。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投档条件时,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香港和澳门及台湾省籍考生(凭侨办、台办证明)加10分投档。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6月15日前持《照顾加分申请表》到相关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后,由报名点学校汇总后逐级报市教育考试院,由市教育考试院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执行。

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和现役军人子女、应急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以及荣立个人一二等功的人民警察子女、受到市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致残(一至四级)人员的子女录取照顾政策按相关文件执行。

五、招生收费

1.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按照省市教育、财政、发改部门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新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

2.中考报名费、考试费和体育学科测试费等收费按省、市有关文件标准执行。

今年我区继续使用全市统一录取平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教育考试、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凡投档后符合学校录取条件并已录取的考生均不得要求退档,不得录取到其他学校。集中录取阶段已经完成计划的学校,不再安排补充录取。

编辑:张洁

审核:韩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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