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徐州市商务局等部门联合印发
《徐州市推进电动自行车
以旧换新活动实施细则》
明确了补贴对象、活动时间、补贴标准
及换新流程等相关内容

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如资金提前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补贴对象和标准
对个人消费者交售用于报废的老旧电动自行车并换购新车的,按新车最终销售价格(新车价格减去商家优惠)30%予以“立购立减”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元/辆。补贴金额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
活动期间,同一辆新车只能申领1次补贴,同一人本年度只能享受1次补贴。
有关事项
参加以旧换新活动获得的补贴不包含旧车回收金额,旧车回收报废价格由车主和回收企业自行商定,不计算在政府补贴范围内。并且,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推出的各类优惠政策叠加。
编辑:张洁
审核:韩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