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亲朋好友聚会增多,难免不了喝酒助兴,由于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还存在酒后驾驶行为。为进一步警示广大驾驶员,充分认识酒驾、醉驾交通违法的严重危害,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安全文明出行,铜山交警将近期查获的部分醉驾违法案例曝光。
案例一:

2024年1月24日15时20分许,铜山交警大队茅村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冬季攻势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查获王某某酒后驾驶摩托车,经现场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58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二:

2024年1月24日14时许,铜山交警大队大许中队民警辅警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查处行动,查获谢某某酒后驾驶苏C牌照小轿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经现场酒精测试,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12mg/100ml,涉嫌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案例三:

2024年01月24日14时许,郝某驾驶皖LD73xx号小型轿车行驶至铜山区新区街道余庄王楼桥时,被铜山交警大队四堡公安检查站民警辅警查获。经酒驾呼气检测,结果是17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经进一步调查,郝某的驾驶证处于实习期,从2023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5日。
案例四:

2024年1月25日1时许,焦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彭祖路与牛山路路口发生交通事故。接警后,铜山交警城区中队民警辅警立即出警处置,经现场酒精测试,焦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mg/100ml,涉嫌醉驾。
目前,这四起案件均在进一步处理中,驾驶员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铜山交警提示: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给我们自身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更是巨大的,春节期间切莫因为贪杯,毁了本身幸福的生活。交警部门始终以“零容忍”的态度对酒驾醉驾予以严厉打击,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杜绝酒驾!
记者:闫石
编辑:谢驰
审核:胡婧